當前能源領域暴露出的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能源改革發展方面沒有充分認識到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重要性。以近年來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電煤為例。由于較早對煤炭行業實行完全放開的政策,使得市場主體不斷增多,產能日益分散,導致行業集中度越來越低;小煤窯的無序發展還成為資源浪費、環境破壞和礦難頻發的重要原因。事實說明,國家對煤炭市場特別是煤炭戰略資源控制力的降低,加大了宏觀調控的難度,降低了宏觀管理的效率。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因此,保持國家對能源戰略資源的強有力的調控能力,應成為我國能源改革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原則。
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能源是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礎性資源,政府對保證供應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基于能源產業的資源稀缺性和戰略特殊性,不能完全靠“看不見的手”進行配置。在推動我國能源改革發展過程中,既要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又要鞏固和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這是走符合中國國情的能源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雖然國家積極推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但從能源產業對經濟發展的重大影響來看,政策仍需明確,力度仍需加大,進程仍需加快。
價格是市場經濟最重要的信號,是市場參與各方利益調節的基點。能源價格偏低或過高,都難以充分反映市場供求規律和資源稀缺程度。近年來,我國煤電油持續緊張,原因非常復雜,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價格機制出現扭曲。能源價格機制扭曲一方面加劇了能源需求和浪費,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另一方面,也直接打擊了能源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導致生產投入降低、供給能力不足。今年以來,我國山東、河南、廣東等許多地區出現的電荒,表面看是電煤供應緊張,實際上是對能源價格機制扭曲的市場反饋。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在電煤成本不斷攀升的現實壓力下,不少發電企業通過市場化運作,紛紛走上煤電聯營之路,增強了對煤價調整的適應能力,雖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煤炭和發電企業的經營風險,但能源價格扭曲的問題依然存在且迫切需要解決。由于能源價格牽一發而動全身,國家對改革能源價格機制一直持謹慎態度,這無疑是正確的。但也必須看到,能源價格的扭曲不可能長期持續下去。綜合考慮嚴峻的能源供需形勢、社會承受能力和節能減排、經濟結構調整等因素,下決心理順能源價格機制正當其時。
我國能源總量雖然很大,但人均能源消費水平卻遠遠低于國際先進水平。如我國全社會用電量雖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用電水平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0%,與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更為顯著,約為1/2到1/7。因此,未來較長時期內,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的需求將保持較快增長速度,能源發展的空間十分廣闊。但與此同時,雖然根據我國能源資源現狀,加快煤炭和水電開發是現實選擇,但在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和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下,
以煤炭消耗為主絕非長久之計。因此,搶抓可再生能源發展機遇,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步伐,在大力開發水能、核能、石油、天然氣的同時,積極推進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新形勢下,我國能源改革發展既面臨難得的機遇,又面臨巨大的挑戰。破解制約能源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各種難題,必須準確把握能源發展規律,按照中央提出的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依靠科技、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的方針,大膽進行創新,努力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在發展思路上,要著眼于“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加大國內能源開發力度的同時,積極參與國際能源合作,優先開發利用國外能源資源。在發展規劃上,要統一制定能源產業整體規劃,統籌處理好煤電油氣運的關系,處理好大型能源項目與水源、環境的關系,處理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與國家區域經濟宏觀戰略的關系。在戰略實施上,要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積極性。在能源市場管理方面,要根據能源市場化改革方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節能減排要求,大力推進各種形式的創新,包括建立完善的能源期貨市場、創新能源交易方式、設立國家新能源發展基金、出臺各種提高能效的激勵政策,等等。另一方面,要大力鼓勵能源科技創新,積極開發和掌握新能源技術,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有市場前景的能源新技術產業化,加快推動我國能源技術升級,以占領21世紀能源競爭的制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