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經濟取得可喜成績。但也必須看到,國民經濟運行中長期積累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同時還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建設生態文明社會所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難怪有人直言不諱地說:當我們為煤炭產量和電力裝機快速增長沾沾自喜時,很少從統計數字背后去關注支撐經濟增長的隱性代價和潛在成本,關注這種成就和增長的可持續性。
為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目標,我國相繼出臺一些政策、法規,如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和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節約能源法》。另外,去年國家還發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年又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在傳統能源價格大幅上漲,節能減排壓力不斷加大的背景下,這兩個法規兩個規劃格外令人矚目。
按理,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應該能夠贏得新的發展機遇,實現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即2010年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左右,2020年達到15%左右應該難度不大。但實際情況可能并非如此。正如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高級研究員周鳳起所坦言:“要實現這一目標,任務比較艱巨。如果只看風電、水電等發展的絕對量,達到規劃的目標應該不成問題,甚至可能遠遠超出,但要說到占整個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就難講了。”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一方面是在思想認識、資源評價、政策措施、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管理體制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差距,另一方面是對可再生能源投入不足,特別是當前的電價政策對可再能源發電沒有激勵機制,更談不上生態補償機制。如今年7月的電價上調,就對可再生能源因素考慮較少,最明顯的不足之處就是小火電的上網電價(0.32元/千瓦時)仍然高于小水電的上網電價(0.30元/千瓦時)。
據資料顯示: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如風能在十米高度的可開發儲量約為10億千瓦(包括2.5億千瓦陸上風能儲量及7.5億千瓦海上風能儲量),如按50米高度計算還要增加一倍;地熱能經主管部門審核,2000米以內的地熱田103處,B+C級可采地熱資源量約為3.3億立方米,D+C級約為5億立方米;太陽能、生物質能及小水電的資源也十分豐富,且分布面廣。
按照能源專家的判斷,未來一百年的時間,常規化石能源由于枯竭將逐漸退出各國能源,我們未來的電力需求大部分需要可再生能源提供,而從目前可再能源在我國能源中的比重看,我們的發展速度已經嚴重滯后,這將對未來能源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因此,“十一五”應是中國電力未來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轉折時期,電力工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從優化火電結構,加強需求側管理和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三個方面努力,缺一不可。另外,由于可再生能源發電所帶來的環保效益和可持續發展效益,是全社會共同受益,應堅持全社會共同負擔的原則,發展初期的高電價應由全社會來分擔。目前世界上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并采取相關的財稅政策進行補助,鼓勵廣大用戶使用“綠色電源”。
因此,期待各級政府及全社會進一步提高對發展可再生能源重要意義的認識,努力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社會、保障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減排溫室氣體、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納入到各行業、各地方能源開發與能源節約的具體規劃之中,并制定具體目標和政策措施,用新能源點亮未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