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征求《關于解決“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推進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意見的函。
上述意見函指出,相關方需按時簽訂“煤改氣”天然氣供用氣合同并認真落實,保障“煤改氣”平穩有序推進。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天然氣標準合同文本,各方應盡快簽訂2019年和2019—2020年采暖季“煤改氣”天然氣供用氣合同,堅持供需雙方同等權利、責任原則,切實履行“照付不議,偏差結算”等條款,若需求方當月合同氣量用不完,則按合同量結算,對付款未提取量雙方可協商補提;若供應方未按合同足量供應,經雙方溝通不能按期補足的,根據合同予以處罰。
7月15日,中海油在回復經濟觀察網書面采訪中稱:“目前已完成所有海氣下游用戶2019年和2019-2020年采暖季天然氣供氣合同簽訂工作。”
對于今年冬季天然氣的供需情況,中海油方面表示,天然氣用氣需求季節性特點突出,今年冬季天然氣用氣需求預計也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
由此,中海油將借鑒歷年冬季保供經驗,在生產的各個環節做好充分準備,保障天然氣平穩供應,并在必要時繼續全面挖掘在產氣田潛力,確保按照冬季供暖季供氣計劃供氣,滿足下游用戶特別是民生用氣需求。
而針對上述意見稿,對于“煤改氣”等清潔供暖推進過程中的問題的看法,中海油方面在書面回復中表示,中海油一直以來踐行低碳發展理念,大力發展天然氣業務,積極探索可再生能源發展,持續加大清潔能源供應,推動能源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綠色發展,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近年,中海油著力進行國內海域天然氣勘探開發,全力推動增儲上產,在渤海和南海相繼勘探發現包括渤中19-6、陵水17-2在內的多個大型天然氣田,“這些將為保障環渤海、粵港澳瓊地區的清潔能源供應發揮重要作用”。
中海油同時稱:“做好清潔供暖工作,有序推進煤改氣等清潔供暖方式,是改善大氣環境的重要舉措。堅持因地制宜,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保障清潔供暖均衡發展,能有效緩解天然氣供暖推進過程中的保供壓力,未來中海油將持續加大天然氣清潔能源供應力度,一如既往地保障上游生產,加大勘探開發力度,按時簽訂天然氣供氣合同,嚴格按照合同要求保障下游用戶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