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中國宣布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范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十百千”項目。
記者: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碳排放現狀如何?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有哪些需求?
周國梅: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當前尤為緊迫。氣候變化不僅是生態環境領域的問題,更關系到全球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相較于傳統意義上的生態環境問題而言,氣候變化的影響更廣泛,與經濟、社會和政治等領域的關系更緊密。國際社會已就應對氣候危機達成共識,并正在采取行動,推動新一輪全球性的綠色低碳轉型,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電動汽車、節能建筑等。發展中國家如能把握機遇,乘勢而上,也能憑借后發優勢,在產業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縮小甚至趕超發展差距。
截至2021年6月,中國已與140個國家、32個國際組織簽署200多份“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總的來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發展中國家較多,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治理水平不高,在傳統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尚未解決的時候,又面臨著溫室氣體減排和適應氣候變化方面的嚴峻挑戰。
記者:我國通過綠色絲綢之路建設,與共建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開展了哪些合作?
周國梅:應對氣候變化始終是綠色絲綢之路建設的重要內容。2015年,國務院授權發布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就提出,“強化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化建設和運營管理,在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影響”,“加強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和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共建綠色絲綢之路”。2017年,原環境保護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企業優先采用低碳、節能、環保、綠色的材料與技術工藝,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低碳化建設和運營水平。
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積極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提前完成2020年前氣候變化相關目標和承諾。特別是去年以來,中國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承諾,極大地增強了發展中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和決心,也進一步提升了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在綠色絲綢之路建設中的重要性。
為幫助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中國大力推動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行動計劃,充分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形象。2015年,中國宣布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范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十百千”項目。截至目前,已與20余個發展中國家簽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文件;與老撾、柬埔寨、塞舌爾共建低碳示范區;向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伊朗、智利、烏拉圭、古巴、博茨瓦納、埃及等國家援助相關物資;為120余個國家培訓2000多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官員、學者和技術人員,幫助易受氣候變化影響國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可再生能源已經成為“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主導。2020年,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投資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超過化石能源。
記者: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溫室氣體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請問“一帶一路”可再生能源合作取得了哪些進展?
周國梅:許多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能源利用水平不高,通過“一帶一路”能源領域合作,有效緩解了項目所在國家和地區的能源短缺問題,受到了共建國家的廣泛歡迎。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發布碳中和目標后,可再生能源逐漸成為“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主力軍,為共建國家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提供了積極助力。
首先,在政策引導上,《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等“一帶一路”頂層政策文件,都鼓勵開展可再生能源合作。2020年,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一帶一路”和“南南合作”的低碳化建設,推動氣候減緩和適應項目在境外落地。2021年,商務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工作指引》提出,支持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領域對外投資,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一帶一路”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政策導向進一步明確。
其次,在技術水平上,中國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因其技術可靠、質量優異、成本適宜等優勢,在共建國家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力。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陽能、風能、電動汽車等清潔能源技術和產品的制造國,也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在發展國內可再生能源的同時,中國充分利用技術和項目實施等方面的優勢,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加強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
第三,在實施效果上,可再生能源已經成為“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主導。2020年,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投資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超過化石能源。中國在光伏、風電、水電、熱能等領域已與100多個國家開展合作,基本形成了設備制造、聯合研發、工程設計與建設、項目投資與運營的全方位清潔能源國際合作體系。例如,中國支持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發展光伏發電,既優化了當地能源結構,降低碳排放,同時也拉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就業,擴大了光伏能源市場,受到了當地的歡迎和支持。
記者:“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在“一帶一路”氣候變化領域開展了哪些工作?發揮了哪些作用?
周國梅:2017年,習近平主席在首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倡議設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截至目前,已有來自40多個國家的150多家中外合作伙伴加入聯盟。聯盟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平臺和智庫作用,堅持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理念,促進各國綠色發展政策的溝通和交流,積極傳播相關實踐經驗,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一是搭建政策對話平臺。聯盟于第二屆高峰論壇、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等重要國際場合舉辦綠色絲綢之路主題活動,舉辦聯盟政策研究專題發布活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與低碳發展論壇等主題活動30余場,與中外合作伙伴共同探討“一帶一路”重點問題,分享“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實踐。
二是促進知識信息共享和技術交流。建設“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匯集30多個共建國家的基礎環境信息、管理體系、法規標準等,整合30多個國際權威平臺公開的200余項指標數據。目前正在建設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知識共享平臺,為“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合作提供支撐。成立“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推動環保與低碳技術在共建國家落地。
三是推動開展“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專題研究。于2020年成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研究院,開展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金融、碳市場、碳排放標準等項目研究,發布《“一帶一路”項目綠色發展指南》《“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案例報告》,以及“一帶一路”綠色能源、碳市場等專題研究報告,為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提供智力支撐。
“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合作需求旺盛,中國在碳交易市場建設,將溫室氣體減排納入環境影響評價,以及碳捕集與封存示范和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對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下一步,聯盟將在“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持續發力,積極跟蹤國內外最佳實踐和經驗做法,與共建國家開展深度交流和技術對接,不斷深化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更多中國智慧,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