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市發改局獲悉,按照省發改委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的經濟發展和居民用氣等特點,參考省內部分城市天然氣階梯價格的情況,市發改局經成本審核、價格聽證、集體審議、上報市政府審批等程序,并經市政府批準,從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市區管道天然氣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價格:階梯氣價的氣量分三檔遞增
0-420(含)立方米/年·戶,價格為4.50元/立方米
420-540(含)立方米/年·戶,價格為4.95元/立方米
540以上立方米/年·戶,價格為5.85元/立方米
(以上價格均為含稅銷售價格)
計量:分檔氣量按年度周期計量
居民用戶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燃氣經營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為滿足用戶合理安排用氣需求,便于燃氣經營企業具體操作,居民階梯分檔氣量按年度周期計量。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依據,IC卡表用戶以計量周期內的實際購買量為計量依據。用氣量和購氣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當年度累計實際用氣量或實際購氣量達到分檔氣量基數臨界點后,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燃氣經營企業應提醒和告知用戶。
優惠:低保家庭按階梯價80%計收
為充分考慮低收入困難家庭的承受能力,對湛江市市區城鄉低保戶、五保戶家庭,按實行階梯價格后的80%計收。低保戶、五保戶的用氣戶憑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到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對學校(含大、中、小學校、幼兒園飯堂)、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銷售價格為4.73元/立方米。 來源:湛江新聞網
價格:階梯氣價的氣量分三檔遞增
0-420(含)立方米/年·戶,價格為4.50元/立方米
420-540(含)立方米/年·戶,價格為4.95元/立方米
540以上立方米/年·戶,價格為5.85元/立方米
(以上價格均為含稅銷售價格)
計量:分檔氣量按年度周期計量
居民用戶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燃氣經營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為滿足用戶合理安排用氣需求,便于燃氣經營企業具體操作,居民階梯分檔氣量按年度周期計量。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依據,IC卡表用戶以計量周期內的實際購買量為計量依據。用氣量和購氣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當年度累計實際用氣量或實際購氣量達到分檔氣量基數臨界點后,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燃氣經營企業應提醒和告知用戶。
優惠:低保家庭按階梯價80%計收
為充分考慮低收入困難家庭的承受能力,對湛江市市區城鄉低保戶、五保戶家庭,按實行階梯價格后的80%計收。低保戶、五保戶的用氣戶憑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到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對學校(含大、中、小學校、幼兒園飯堂)、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銷售價格為4.73元/立方米。 來源:湛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