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周四)14:00~16:00,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長孫煒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欄目,為市民解答了有關于部分地區天然氣設備建設進度的問題和燃氣險等問題。
一位網友提到,近期國內居民燃氣事故頻發,燃氣安全至關重要,燃氣公司有沒有義務為居民投一份燃氣使用保險,降低損失。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長孫煒說:“目前國家沒有強制規定要求燃氣企業為居民投燃氣保險,自2007年開始用戶可以自愿投燃氣綜合險,因使用管道燃氣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用戶、第三者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時可以獲得賠償,最高賠償額度為34萬元。居民可以自愿參加燃氣綜合保險,由公用事業收費中心收取燃氣費時代收,保費為每月1元。”
另一位網友說:“前幾天看到媒體報道,天然氣灶前閥門安裝位置不便于操作,可以聯系泰能公司進行管路改造。但是據說改造費用要用戶承擔,是不是有些不合情理?”
孫煒副局長說:“目前,新建室內燃氣設施燃氣表的安裝位置分為低掛和高掛兩種方式,兩種方案均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要求,且安裝方案經房產開發單位同意。對于已經安裝好的室內燃氣設施,因用戶的個性化需求要求燃氣管道改造的,可根據需求向燃氣企業提出管道改造申請,企業將依據《關于居民用戶增裝、改造室內燃氣設施檢測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價房【2007】10號)文件規定,結合用戶需求在滿足燃氣設計規范的條件下進行有償改造。”記者 吳璟